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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雾器能承受烟气流速在流通截面上相对于平均流速±25%的偏差的不均匀性而保持基本性能不变,供方提供在流速不同条件下的除雾器出口烟气持液量的曲线。 喷嘴与除雾器不同区域的单独冲洗水母管连接。自动开关阀位于接近壳体外部的每根母管上,使每根母管能独立运行,所有的母管应与冲洗水供应管道连接。 除雾器能承受80℃条件下连续运行而没有任何不良影响,120℃条件下允许运行30分钟对设备没有影响。 对冲洗水的压力进行监视和控制,冲洗水母管的尺寸应使每个喷嘴运行在平均水压的波动范围之内,喷嘴压力的偏差应小于10%。 除雾器冲洗用水由FGD工艺水提供。 供方将提出阀门的要求。需方提供连接法兰标准,供方提供除雾器冲洗管道连接法兰,塑料法兰厚度不少于28mm。 除雾器布置应合理、易于接近、便于更换。 除雾器布置设计和吸收塔设计统一考虑。不会导致出口烟道(供方应提出合理的间距要求建议)积污。在二级除雾器下游提供的测试孔可以进行性能测试。 除雾器的仪表应包括输入FGD-DCS的记录:流过每个除雾器的压力降,在冲洗期间冲洗水母管的瞬时水压和流量(配低流量/压力的报警)。测试除雾器压力降的小孔能够自动反吹。供方提供除雾器冲洗系统PID流程图,由双方确定无误后实施。 除雾器支撑梁可作为维修通道。 供方提供到所有除雾器组件、冲洗母管和冲洗喷嘴的人员通道。 供方提供除雾器压力降与运行时间的关系曲线、速度与极限水滴尺寸的关系曲线、速度与压力降的关系曲线。 除雾器的使用应满足30%-110%的吸收塔额定负荷,在该范围内,除雾器可以达到系统烟气脱水效果的要求。 对除雾器制造、运输的基本要求 设备制造严格按照制造规范、标准进行。加工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,编制质量控制计划和质量检查计划报需方认可。 按需方提供的KKS编码要求,对系统各设备进行编号。 除雾器和喷管都应用**木箱、工具、装置吊运、安装、拆卸。而且应特别注意环境温度等不良条件(高低温)对材料的影响。 材料** 作为除雾器材料满足以下条件: 高的表面硬度 受热的情况下尺寸稳定性 对于化学及其他介质的耐受性。 **能承受温度70度(短时间内80度)。详见材*测报告 **每平米荷载500公斤 对仪表和控制的基本要求 供方采用标准化的元件和标准化的设备组件,以适合电厂使用更换的需要。 供方提出控制的详细方案,但仪表和控制相关设备不属于除雾器的供货范围。 供方提供除雾器在吸收塔30%-110%工况下的较大压降。